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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27 09:23

管理系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确保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贯彻“十八”重要思想,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实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目前,我院学生党员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大多数学生党员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学生中的骨干与核心。但是,学生党员中也存在一此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入党后思想松懈,进取心不强;有的专业课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下滑;有的缺乏责任心,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有的乐于做“老好人”,对于看到的不良现象不制止,不向组织汇报,视而不见;甚者有个别党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等。有些支部存在“重发展、轻教育”的倾向,党内生活不规范,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薄弱。为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的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紧密围绕学校 的中心工作,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建设,全面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调动学生党员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巩固和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和学生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教育和引导学生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勤奋学习,奋发进取,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1、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策,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自觉地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要求预备党员每季度交1篇,正式党员每半年交1篇。

 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高尚爱国主义情操。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党员的责任感,提高其思想觉悟和政治敏感性。

 3、强化党的宗旨教育,增强奉献服务意识。每位学生党员必须担任党建联络员,负责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每月与积极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思想交流,了解掌握各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并做好谈话记录,及时将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工作表现、意见要求以及谈话内容等填写在《入党联系人谈话记录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4、引导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实现思想入党。采取理论培训、个别谈心、党内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实现党员思想上入党的三大转变:一是把低层次的入党动机转变为高层次的入党追求,坚定共产主义的伟大信念;二是把对党的认识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认识,确立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三是实现思想和行为上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5、要把培养教育工作贯穿于党员发展的全过程,认真把握好学生入党前、入党中、入党后三个环节,切实加强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
    (1)入党前,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上。要充分发挥党章学习小组和党校的作用,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上认同党的理论,行动上努力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入党中,要重视对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入党愿望、政治素养、道德品质、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严格考察程序。认真做好党组织批准发展对象入党前的谈话工作,帮助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重视入党宣誓仪式对学生的激励作用,促进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进一步升华和提高。
    (3)入党后,要重视和加强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使党员自觉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进一步增强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三、加强学生党员的管理,明确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健全党员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要努力规范和完善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使学生党支部组织活动有制度保证。努力健全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制度、联系人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思想汇报制度、交纳党费制度、党员考核制度等。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程序,保证党支部真正做到有据可依、按章办事,使党建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勇于创新组织生活,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

2、实行民主评议制度,开展党员年度民主评议活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是融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于一体的有效形式,是党员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学生党员中开展评议工作,应以增强党性、提高素养、发挥潜能、增强服务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为主要容。制订《管理系学生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实施办法》和《管事系学生党员年度民主评议表》,采取个人自评与党小组互评相结合方式,要求每位党员从思想状况、理论学习、党性锻炼、遵规守纪、群众基础、学习成绩、党建工作、学生工作、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10方面,对一学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进行客观评议。全方位、多层次地考察每一个党员,并将考核结果与预备党员转正、年度考核、评优评奖挂钩,并规定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党员必须在支部大会上做出自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对复查不合格者,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党内纪律处分。

3、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学生的表率,要在以下八个方面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即在参加政治活动、搞好专业学习、注重品德修养、遵守校规校纪、联系广大同学、承担社会工作、开展公益服务、投身学风建设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全院的学生党员,要围绕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活动中,必须做到“五个一”:每学期读一本有关党的知识的书籍; 每学期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参加一项学校公益活动;联系帮助一名需要关心和帮助的学生;联系一间学生宿舍,带动同学创建文明寝室。

4、学生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内活动、学校公益活动、履行党员义务、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党员要主动提交书面检查,党组织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1)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和学校公益活动的、不按时缴纳党费或不按时提交思想汇报1次者,党支部给予口头警告;2次者,党支部给予书面严重警告;3次及以上者,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做出处分意见。

(2)对于一学期无故旷课4节者,党支部给予口头警告;8节者,党支部给予书面严重警告;10节及以上者,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做出处分意见。

(4)对于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者,将视情节轻重由党支部给予书面严重警告或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做出处分意见。

 

                                                                                                                                              管理系党总支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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