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湘高旅学字【2011】12号
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现就我校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建立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办法
严格按照《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执行。
二、认定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按学校的要求由学生本人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递交个人申请材料和《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申请材料应包括个人家庭状况和在校学习、品行、以及月平均消费情况。
2、评议:按照学院要求,各系部应成立以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部的认定工作,各班级应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本班的认定工作(详细要求见附1)。学保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负责组织对系部推荐学生进行楼栋评议。
3、公示:认定工作实行2级公示,即系部、学校公示。
二、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系部上报总人数,原则上计划内按本系部实有新生数的 15%-20%比例申报,全日制自考助学按本系部实有新生数的4%- 6%比例申报。
2、时间要求
3、附表请到高旅学院学工系统QQ群共享文件处下载。
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学保处
二0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细则》
2、《经济困难学生指标分配方案及各班级认定小组名单》
3、《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汇总表》
4、《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部汇总表》
5、《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审批表》
6、《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